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宏亿电子原股东汪德春向彭金田转让宏亿电子3%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万元。晨丰科技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本次放弃优先权利事项在公司总经理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宏亿电子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宏亿电子67%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一、股权转让概述

  宏亿电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7%的股权。宏亿电子原股东汪德春向彭金田转让宏亿电子3%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万元。

  2020年1月3日,宏亿电子召开了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事宜。晨丰科技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

  近日,宏亿电子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