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兑现减持承诺 精测电子股东被湖北证监局警示

12月21日,精测电子( 300567)公告称,精测电子股东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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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股东,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精测电子股份 136.7 万股,该减持行为未按照你企业在 2014 年 3 月 24 日向公司提交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作出的“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的承诺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湖北监管局指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行为情况记入诚信档案。